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02 00:00:00    信息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全国文明城市第二轮测评在即,为扎实推进迎检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行动的紧急通知》(宣区创建指【2016】7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11月30日----12月5日
  二、整治要求:
  对责任区内环境卫生集中开展一次大清理、大擦洗活动,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垃圾和堆放的杂物,消除卫生死角。
  三、整治标准
  (一)室内物品摆放及卫生标准
  1、办公桌上文件资料、电脑、话机、桌牌等办公用品,档案柜内资料摆放整齐。
  2、室内桌椅、沙发、饮水机、档案柜等设施合理布置,摆放整齐,表面洁净无灰尘。
  3、纸篓、垃圾桶及时清理,室内水盆保持清洁。
  4、花卉整洁美观,花盆内无杂物。
  5、室内地面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无明显污渍。
  6、墙壁上无乱涂乱画痕迹。
  7、天花板、墙角等处干净无蜘蛛网等。
  8、窗户玻璃、窗台无灰尘、无污渍。
  9、电线、网线布置整齐,无私拉乱扯
  10、电灯等照明设施完善,干净明亮,无灰尘。
  11、会议室内卫生执行以上相关标准,会议设备摆放整齐。
  12、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办公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二)室外卫生标准
  1、走廊窗户玻璃、门窗、标牌、走廊扶手无灰尘。
  2、公共楼道地面无纸屑、无垃圾、无积水、无烟头和痰渍等。
  3、院内绿化、地面硬化,整洁美观。
  4、院内无卫生死角、无纸屑、烟头等杂物,车棚棚顶无杂物。
  5、院内宣传栏版面干净,无污点,无损坏、脱落等现象。
  6、外墙无脱落、无乱贴乱画。
  7、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定期开展灭“四害”活动。
  (三)自行车、摩托车及机动车停放标准
  1、机动车、自行车、摩托车按指定车位有序停放,首尾一致。
  2、有车辆停放标志。
  3、车棚内车辆通道无车辆停放。
  (四)厕所卫生标准
  1、地面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积水;台面干净,无污渍;洗手池内无杂物和积水。
  2、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无灰尘、无蛛网等。
  3、便池内无便渍、无杂物。
4、隔板和提示牌无灰尘。
  (五)责任区标准
  1、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容貌秩序良好。
  2、责任区范围内经营秩序良好、环境卫生整洁,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泼污水。
  3、单位管理规范、整洁有序,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单位95%以上的人员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
  5、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率大于95%,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于95%,健康  知识知晓率95%以上,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
  四、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扎实抓好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要设立卫生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区整体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3、要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将评比情况予以公布。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使机关企事业单位保持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创造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

 

宣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