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专学校:
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教师职称过渡工作。要召开教师会,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关系在本校(含上挂、借用人员)有教师职称人员都要过渡,于6月10日前将《过渡登记表》和《过渡人员一览表》(含电子版)报区教体局人事科。
宣州区教体局
2017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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