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区直单位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1 14:40:5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在即,为确保以最佳状态迎接测评,实现决战决胜,根据市、区创建指挥部关于环境卫生专项行动的要求,决定在区直单位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确保单位内外整洁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7年9月8日前 
  二、卫生要求:
  各单位开展一次大扫除活动,要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垃圾和堆放的杂物,消除卫生死角。
  一是要做到室内办公用品、档案橱柜资料摆放整齐;桌椅、沙发等设施合理布置,表面洁净无灰尘。纸篓、垃圾桶及时清理。
  二是要环境美观整洁,花卉无枯枝败叶,花盆内无杂物。室内地面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无明显污渍。墙壁无乱涂乱画痕迹。天花板、墙角等处干净无蜘蛛网等。窗户玻璃、窗台无灰尘、无污渍。电线、网线布置整齐,无私拉乱扯;
  三是厕所要干净,无污渍、无积水;洗手台面干净,无污渍。
  四是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办公区域内有禁烟标识,无烟灰烟具。
  五是走廊窗户玻璃、门窗、标牌、走廊扶手无灰尘等。
  六是有院落的单位,院内无卫生死角、车棚棚顶无杂物。宣传栏版面干净,无损坏脱落等现象。车辆要按指定车位有序停放,首尾一致。
  七是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投放一批灭蝇灭鼠设施,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各单位务必引起重视,把抓好卫生大扫除活动,作为当前迎检工作的一件大事,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真正达到创建工作无死角的目标。大扫除活动结束后,于9月11日前将活动简要情况,通过电子政务网内部交流上报区直工委。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直属机关工委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