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处室:
根据市政府《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宣政[2006]24号)精神以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育系统2016-2017学年市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宣城市第一届至第五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
二、考核期限:2016——2017学年度。
三、学校成立考核领导组:
组长:胡旭明 汪庆丰
副组长:王甫堂(常务)刘学忠 刘宗骅汪敏
成 员:汪芳群 叶承六 刘飞 钱晓三
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必须向学校提供履行职责情况材料:教学视导和示范、公开课教学情况、接受或承担继续教育教学和支教情况、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承担教育科研课题、论文论著和成果、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等六项材料,自己填好《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情况简表》等有关表格,材料装入袋内,一人一袋。
五、工作安排: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组、拟定考核方案、通知有关考核人员。
2、宣传有关市、区考核文件精神及要求。
3、考核人员于11月20日前,根据要求上报考核材料到学校办公室。
4、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期考核,并拟出考核结果及评价意见。
5、学校于11月25日前完成各项上报材料,迎接区教体局复查。
2017年11月14日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宣州区教育系统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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