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宣政〔2015〕55号)和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16〕23号),市教体局拟编制《宣城市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规划(2018-2020年)》,统筹规划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和建设工作。现就编制报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布局结构调整进行科学引导,完善学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学校专业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效益优良的专业结构体系,增强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结构的适应性和契合度,提高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编制原则
(一)需求导向。科学分析、预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充分调研社会需求和生源变化趋势,立足学校实际,合理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增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以及就业前景好的专业。
(二)基础保障。正确处理好现有专业和规划新设专业的关系,要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保证专业建设与发展对师资、实习实训基地、信息化教学设备、图书资料以及教学用房、教学经费等的基本要求,不断提升专业建设发展水平。
(三)特色定位。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定位,优化专业结构,突出专业特色,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坚持调整与改造、淘汰与新增相结合,促使特色、主体和一般专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形成以办学特色为主线的专业群,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四)规模适度。根据现有办学条件及发展规划,坚持专业建设与学校总体发展相结合、需求预测与办学实际相结合、建设专业与综合改革相结合,合理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规模,促进办学规模与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五)共建长效。以促进专业长效发展为目的建立相关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积极寻求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共享,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与发展的自我评价、自主改进机制,保障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内容要求
编制专业建设规划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办学定位及发展规划的思路;
(二)现有专业建设基本情况;
(三)区域经济社会需求的调研及预测情况;
(四)专业建设规划的目标、思路、原则;
(五)专业建设规划的分年度计划(现有专业建设投入和专业调整、改造、淘汰及设置新专业年度计划)(专业规划实施年度为2018-2020年);
(六)专业建设经费投入计划及年度执行计划(分专业);
(七)开展专业建设的主要措施及保障条件;
(八)举办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要将成人学历教育专业建设规划一并纳入总体规划中;
(九)专业建设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专业建设事关中等职业学校和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把专业建设作为提升学校办学内涵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大事抓实抓好。
2.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要亲自抓专业建设规划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规划制定要广泛征求意见,按照程序审议通过,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教体局。从2018年起,各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不在规划建设范围内的不得申报。各校在每学年结束时,须对落实本校专业建设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报告报市教体局。
3.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所属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的审核工作,要组织专家组认真全面地审核,区域内有多所职业学校的要避免专业同质化设置和重复建设,要力求差异化设置和特色化建设,提高区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4.请各中等职业学校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专业建设规划以正式公文报送市教体局,并将电子文档发至xczjky@163.com。联系人:舒老师,电话:3033019。
2018-2020年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分年度计划表.xls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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