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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测试文件

发布时间: 2018-10-25 14:34:2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宣区纪办〔2018〕52号

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

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本委各部室:

为抓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强化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根据、市纪委监委安排,决定利用“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在全党员干部中开展《条例》在线学习测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测试对象

因“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 2018年度学习测试对象为区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

二、学习测试内容

《条例》原文及相关释义、学习问答。

三、学习测试方式

学习测试对象可通过访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站或下载“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关注使用“安徽纪检监察”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手机、电脑输入网址等方式,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根据页面提示以真实信息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学习测试(具体操作见附件)。

点击“在线学习”按钮进行学习,点击“在线测试”按钮,进入测试环节,测试页面将随机组合出20道选择题,答题结束自动生成成绩,60分为测试合格;如未通过,可选择重新答题,直至合格为止。答题成绩自动计入平台“我的成绩”中。今年1210日前,学习测试对象至少要参加并通过1次以上在线测试。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牢抓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测试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各单位要抓住《条例》学习测试的契机,用好“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开展党纪法规常态化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确保本单位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平台的注册率达到100%,纪检监察干部测试合格率达到100%,党员干部测试合格率不低于100%

(二)精心组织,强化指导。此次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条例》学习测试,不仅是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的集中检测,也是对“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运行情况的初次校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条例》学习测试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力求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所监督的各单位都要确立1名联络员及时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测试,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省纪委监委将适时通报各地各单位学习测试情况,各纪检监察组务必强化督查,确保《条例》学习测试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使用说明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纪委办公室

                           20181023

附件

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使用说明

1.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页面

学习测试对象可通过访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站或下载“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或关注使用“安徽纪检监察”微博、微信公众号,或直接手机、电脑登录以下网址:http://edu.ahjjjc.gov.cn,或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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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

2.注册:

进入平台首页后→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设置密码→点击下一步→选填真实姓名、真实身份等资料→点击提交→选填自己具体单位→点击提交→完成注册。

3.登录:

注册完成后,进入平台首页→输入手机号→输入密码→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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