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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宣州区教育系统市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9   信息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宣州区教育系统市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市政府《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宣政[2006]24号)精神,现就我区教育系统市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2014-2015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宣城市第一届至第四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

  二、考核期限

  考核期限为2014-2015学年度。

  三、 考核要求

 (一)考核对象必须向学校提供履行职责情况(教学视导和示范、公开课教学情况;接受或承担继续教育教学和支教情况;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承担教育科研课题;论文论著和成果;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六项材料,一人一袋。

(二)学校成立考核组,按照《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的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填入附表《宣州区教育系统市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简表》和《宣州区教育系统市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并及时总结(包括考核结果,实有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未参加考核的原因等),结合贯彻执行《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写出书面报告。

(三)区教体局成立考核组,对各校考核情况进行复查。本次考核作为本学年度市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岗位津贴发放的依据。

四、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31日前学校完成考核,(局机关考核对象材料直接交人事科),2016年1月5-8日区教体局对各校考核工作进行复查。
  

附件:

考核表.xls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