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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病事假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6-11-28 00:00:00    信息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病事假暂行办法

 

1、教师在一周内(只准许1天)因病、事不能上课,经教务处批准,自己调好课(必须是本班授课教师)、填写调课单(双方教师签字),报教务处备案,按正常上班处理。

2、学校各类公务活动,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务人自己安排好课程(调课、填写调课单)报教务处备案后才能参加活动;特殊紧急情况需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交教务处安排。

3、教师请事假每节课扣50元、病假每节课扣25元(病假需提病历、或医院病假证明),非教学人员事假每天扣100元、病假每天扣50元。

4、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双方均按事假处理;旷课每节扣100元、旷工每天扣300元,同时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5、上述费用在绩效工资中执行。

6、本办法自教师大会宣布后次日执行。

7、本办法将提交教代会修改完善。

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

20161124